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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络催眠等级评审管理办法

经络催眠技术是一项,社会服务面宽的本土心理技术。为了使该技术的健康发展,本着公平、公道、合理、有利的原则,特制定该技术评审管理办法。

一、 实行一级统筹,垂直管理

1、成立项目专家组,负责技术等级的评审工作;

2、专家组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和管理,由3—5人组成;

3、评审标准为等级标准,以考核成绩为准,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标准;

二、细化等级标准,严格把关

1、分为三个等级:经络催眠师(三级)、经络催眠师(二级)、经络催眠师(一级)。

2、能力要求,具备观察力、逻辑思维能力、表达能力、人际沟通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

3、 申报条件

· 经络催眠师三级:参加三级经络催眠师十八个标准培训课时;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中专学历;具有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;取得同行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者。

· 经络催眠师二级:取得经络催眠师三级技能证书,经二级正规培训,取得结业证书。

· 经络催眠师一级:取得催眠师二级证书,经一级正规培训,取得结业证书。

三、实操和评审并举,有质有量

1.技能操作运用能力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;

2.个人申报条件符号相应等级标准要求;

3.对特殊人群的培训考核评审,可以有特例,但必须有2名以上考评员签名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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