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催眠技能等级评审管理办法
时间:2022年07月08日 点击数:

经络催眠师等级评审管理办法

催眠技术是一项,社会服务面宽的新型技术职业。为了使该技术的推广健康发展,本着公平、公道、合理、有利的原则,特制定该技能评审管理办法。

一、    实行一级统筹,垂直管理

1成立项目专家组,负责技术等级的评审工作;

2专家组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和管理,由35人组成;

3评审标准为职业等级标准,以考核成绩为准,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标准;

二、细化等级标准,严格把关

1本职业分为三个等级:助理催眠师(三级)、催眠师(二级)、高级催眠师(一级)。

2职业能力具备观察力、逻辑思维能力、表达能力、人际沟通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

3 申报条件

(一)助理催眠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1)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大专科以上学历。

2)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中专学历。

3)具有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。

(4)取得同行业资格证书一年以上者。

(二)催眠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1)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硕士学位。

2)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学士学位。有其他专业本科学历,其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业任职资格。

3)取得经络催眠师三级技能证书。

(三)高级催眠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 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博士学位。

(2) 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学士学位学。

(3) 有其他专业本科学历。

(4) 取得催眠师二级资格证书。

(5) 其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业任职资格。

(6) 取得同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者。

三、理论操作并举,有质有量

1.  技能操作运用能力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;

2.个人申报条件符号相应等级标准要求;

3.对特殊人群的培训考核评审,可以有特例,但必须有2名以上专家签名,项目负责人会同有关方面,方可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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